“政府不仅不打算以改革来弥补对供水服务的长期亏欠,反而趁机捞一把,一如逼着极度营养不良的人去卖血。”
含有致癌物质的自来水流入千家万户,事发数日才被公众知晓。原因竟是作为水源保护地的自来水输水渠存在常年不治的石化污染。4月初,兰州自来水污染丑闻又一次触动了中国饮水安全危机的敏感神经。舆论纷纷表示震惊的同时,也将矛头指向供水企业。而数年前兰州自来水改制当中,法国环境企业威立雅以远远高于中国企业的资产价格拿下合资经营权,当时也成为众矢之的,质疑有“引狼入室”之嫌。但此举也引来不少正面期盼,有观点认为威立雅的高额注资和先进管理经验将令兰州受益。如今,出资不菲的合资看起来并未令当地的自来水质量根本改善。一位曾在威立雅工作多年的人士发来一篇文章,试图回溯当年合资的内幕,从另一个视角来剖析水污染危机的前因后果。现将此文发于本人博客,并不代表本人观点,谨希望籍此激发更多客观而深入分析的火花----任波
兰州威立雅的罗拉快跑
本文不太关心自来水能不能卖,本文更关心自来水应该怎么卖。如果以提高自来水的服务品质,卖或不卖,引入外资还是坚持国有国营,都是市政当局可以选择的技术方案。把手段当目的,继而苛责政治正确,这种讨论缺乏营养。
“为了促进市政公用行业的发展,提高市政公用行业运行效率”本是“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初衷。如果以原建设部再2002年12月提出其划时代的“意见”算起,这个初衷一直被念叨,却从未被实践。
兰州供水集团是如何被卖掉的?这并不是罗生门。 2006年初,兰州供水集团的净资产被确定为9.5亿元人民币,以此为基础,兰州市公开标售其中的45%,要求投资人需以现金出资,同时搭配1.4亿元的增资。年底,法商威立雅以7亿元竞得此项价值仅为3.5亿的标的(不含职工安置费用和员工持股),同时承诺在1.4亿增资之外另付8.6亿元——也就是日后闹的沸沸扬扬的“兰州溢价”。
3.5亿的资产卖了17个亿,成为兰州市国资委的重大政绩。要知道,2006年兰州市全部财政收入也才106亿,2007年的非税收入10亿挂零。
供水集团卖了,还“多收了三五斗”。政府收割了7亿元,企业只收获了一个股东。如果没有外来投资者的慷慨溢价,合资公司根本一无所获。这种“盘活存量资产”的改革,对改善企业的资产质量和财务健康,没有丝毫裨益,而它竟是过去10多年来城镇水务改革的“主流模式”。
政府不仅不打算以改革来弥补对供水服务的长期亏欠,反而趁机捞一把,一如逼着极度营养不良的人去卖血。合资前负债累累,合资后还是捉襟见肘,这样的中国水企俯拾皆是。
还好,兰州还有一个臭名昭著的“溢价”。合资公司也就靠着这笔溢价做了不少事情,比如用3.8亿元用于偿还合资前欠下的部分日元贷款(2010年时还剩将近6个亿),完成了榆中输水工程,以及穿越黄河的第三输水干线等。这笔将近10亿的溢价,虽然是外方出资,在财务上处理为合资公司的资本公积。法方当初的承诺是在三年内分期投入,最近一些关于兰州苯污染的报道,屡屡提及“法国人不愿意再投钱”,或许指的就是指这笔钱,否则,在一家国有控股的企业中,凭什么苛责外方小股东继续投入?但是,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法国人的日子也并不好过。
据兰州威立雅的前任董事长,也是一手促成合资的孙晓霞女士说,她曾经考察过深圳水务,兰州改革“基本模型是依照深圳的模式”,也就是以国资、产权多元为指向的模式。某年的某个论坛上,孙女士和深圳水务的董事长于剑女士还曾愉快对话。问题是,兰州的城市化和经济发展,并没有参考深圳。这种中外“混合所有”的成功案例,还有浦东和重庆,外部股东固然带来些什么,但是最根本的还是受益于供水规模的迅速上升,规模效益足以弥补各种深层矛盾。
如今,一条被化工企业环伺的老旧管道,终于让威立雅的金字招牌蒙羞,让“兰州模式”再次备受指责。想必,各方利益攸关者,都希望自己是《罗拉快跑》中的红发女孩,再跑一次,或许,一切都会不同。
再跑一次,政府能不能不再贪婪?以兰州供水集团的9.5亿净资产为51%,以战略投资人的现金出资为49%,合资后的水企一定更健康。如果首先对水企的不良资产进行部分剥离,兰州供水集团水的净资产将或将接近20亿规模,以此作为合资基础,那今天的兰州威立雅将坐拥10亿现金,又何至于如此窘迫。
再跑一次,政府能不能更灵活?政府在稀释股权的同时,以收益法对对特许经营许可牌照计价,要求外部投资人付出对价,取代说不清道不明的“溢价”,并将此收入作为专项资金,投入自来水相关的基础设施,比如对自流沟上的300户人家拆迁,或是排除环境风险,那苯污染的悲剧或许就不会发生。
再跑一次,威立雅是不是还会卷入这场是非不断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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